同种数罪看什么相同:行为数、犯罪构成与罪名分层|2022国考行政执法类第81题
内容摘要:D中同一行为人先后实施两次故意杀人行为,两次行为的基本犯罪性质和罪名相同,完整满足题面定义。
先给结论
题型:定义判断·同种数罪的合取条件。正确答案:D。核心依据:D中同一行为人先后实施两次故意杀人行为,两次行为的基本犯罪性质和罪名相同,完整满足题面定义。
更新时间:2026年9月9日。适用范围:202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行政执法类第81题,以及围绕相同推理关系的迁移训练。
完整题面
二、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定义,然后列出四种情况,要求你严格依据定义,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注意:假设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请开始答题:
81.同种数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罪名相同的数罪。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形属于同种数罪的是:
A. 甲为了自杀,在水中投入剧毒农药,其幼女误饮后身亡,甲见状也饮水身亡
B. 乙为阻止警察抓捕其子,采用暴力手段妨害警察的执法行为,挥刀将警察砍成重伤
C. 丙因缺钱,先是对某单位实施了盗窃,而后又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了素不相识的赵某
D. 丁故意杀死了与其分手的女友张某,而后又杀死了在生意上与其竞争的李某
命题思路与考点结构
本题属于按给定定义识别案例,而不是要求考生裁判一个现实刑事案件。大类说明已经明确必须严格依据定义,并假设该定义正确。先把“数个行为”“基本犯罪构成性质相同”“罪名相同的数罪”拆开,可以避免把日常语言中的“做了好几件坏事”直接等同于题目概念。
“数个行为”是数量条件,“同种”是性质条件。只有数量,没有同类性质,不够;只有同一罪名,而题面并未给出数个犯罪行为,也不够。此外,这些行为必须归属于同一行为人,不能把两名不同的人各实施一次同类行为拼在一起。一个复杂事件有多个动作,也不能不经判断就将动作数量当作数罪数量。
D项分别写出丁对张某和李某的两次故意杀害:被害人不同,起因不同,但这些差异没有改变题目所考查的基本犯罪性质。两次行为都指向故意杀人,因此它同时符合行为数和同种性。命题人利用感情纠纷、生意竞争这两种背景差异,考查读者是否能把不相关的动机差别与决定性的犯罪性质区分开。
A项出现两人死亡,并不等于同一行为人实施了两项同种犯罪。甲在幼女误饮后自杀,自杀本身不能在此充当第二项同种犯罪。C则明确从盗窃转到暴力抢劫,尽管都可能源于缺钱,两种行为并不因共同动机而变成相同罪名。B叙述的是阻止执法过程中实施暴力的一段过程,不能从几种行为描述就推出数个同种基本犯罪构成,未满足定义。
| 信息位置 | 决定性条件 | 判断作用 |
|---|---|---|
| 行为归属 | 同一行为人 | 不能跨人汇总同类行为 |
| 行为数量 | 实施数个行为 | 不直接用死亡人数或动作数替代 |
| 基本性质 | 数个基本犯罪构成性质相同 | 共同动机、相同法条标题不自动证明 |
| 罪名及罪数 | 罪名相同的数罪 | 不能把非犯罪行为补成另一项犯罪 |
首选解法与替代解法
首选解法
首选方法是逐项作最短缺项检查。A的第二次死亡来自自杀,缺少第二项同种犯罪;C虽有先后两次行为,却分别是盗窃与抢劫,缺少同罪名;B的阻碍执法与伤害描述不能证明数个同种犯罪构成。D则清楚给出同一人对不同对象的两次故意杀害,四个层面均可对应,故选D。
作答时不必为每个错误项写出完整法律评价。排除一个选项,只需指出它不能满足定义的决定性条件;但选中D后,应把数量与性质两条证据都写出,不能只说“丁很明显犯罪了”。这正是定义判断与泛泛价值判断的区别。
替代解法
可用条件表交叉复核:横向列同一行为人、多个独立行为、同性质构成和同罪名,纵向列四项。D四列均能由题面直接对应;A、C分别在犯罪数量与性质上出现明确缺口,B缺乏数个同种构成的充分依据。矩阵法虽然写得稍多,但适合复盘时检查自己究竟漏了哪个必要条件。
也可以用无关条件剥离法。暂时删去D的女友、生意竞争等背景,只保留“丁先后故意杀死张某和李某”,定义对应依然成立;暂时删去C的“缺钱”,留下盗窃和抢劫,它仍不符合。由此可验证动机并不是本题分类的决定维度。
干扰项设置与逐项核验
| 选项 | 含义或侧重 | 本题核验 |
|---|---|---|
| A | 甲为了自杀,在水中投入剧毒农药,其幼女误饮后身亡,甲见状也饮水身亡 | 两人死亡不等于两项同种犯罪;自杀不能作为所要求的第二项同种犯罪,排除。 |
| B | 乙为阻止警察抓捕其子,采用暴力手段妨害警察的执法行为,挥刀将警察砍成重伤 | 题面不足以证明存在数个同性质、同罪名的犯罪构成;不能把行为叙述的多个词组当作数罪,排除。 |
| C | 丙因缺钱,先是对某单位实施了盗窃,而后又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了素不相识的赵某 | 盗窃与抢劫并非同罪名,共同缺钱动机不能消除性质差异,排除。 |
| D | 丁故意杀死了与其分手的女友张某,而后又杀死了在生意上与其竞争的李某 | 同一人先后两次故意杀害不同对象,两次行为具有相同基本犯罪性质和罪名,符合。 |
干扰项将结果数量、过程中的动作数量、共同动机分别伪装为“同种数罪”的证据;正确项则以不同被害人与不同起因遮蔽共同犯罪性质。
易错点与复盘
不要把“相同”扩张为所有细节都必须相同。行为时间、对象、起因不同,不当然改变定义所要求的性质;真正要比的是基本犯罪构成和罪名。
不要反向缩减为“出现两次同样词语即可”。行为归属和犯罪数量仍是必要条件。若材料只写两份文书记录同一次行为,即使罪名重复,也不能证明有两个行为。
本题的定义不等于完整的实务罪数判断规则。参考解析对B的概括较简略,本文仅说明其未提供数个同种构成的证据,不将该情景断言为某种必然的数罪处理方式。
原创迁移训练
以下五题均为独立命制的训练题,请逐题完成后再核对答案。
原创题1
同种数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罪名相同的数罪。某教学资料已经确认各行为的犯罪性质和独立性,要求只依据列出的全部行为判断,不另作实务定罪。哪组符合定义?
A. 甲先后实施两次财物取得行为,第一次已认定构成盗窃罪,第二次已经查明系权利人自愿赠与
B. 乙先后实施两项彼此独立的诈骗行为,均已确认构成诈骗罪,一次既遂、一次未遂,材料确认二者基本犯罪构成性质相同
C. 丙先后实施两项独立行为,分别已认定为盗窃罪和诈骗罪,两次取得的数额完全相同
D. 丁的一次诈骗行为分别出现在报案记录和证据目录中,两份记录已确认指向同一次行为
原创题2
同种数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罪名相同的数罪。一份教学台账已确认:甲实施独立行为①与②,均构成盗窃罪且基本性质相同;乙实施独立行为③,构成盗窃罪;甲实施独立行为④,构成诈骗罪。依照定义,哪一组指定行为本身构成同种数罪?
A. ①与③
B. ②与④
C. ①与②
D. ①与④
原创题3
同种数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罪名相同的数罪。某课堂把已确认性质的行为编入档案;每项所述均为同一人先后实施的两个独立行为。下列哪项能满足定义?
A. 两行为均违反名称相同的一项管理规定,其中一个已确认犯罪,另一个只构成行政违法
B. 两行为分别被确认构成同一罪名,基本犯罪构成性质也相同,但实施对象和行为起因不同
C. 两行为出于同一报复目的,分别已确认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D. 两行为都发生在同一场所,给被害人造成相同金额的损失,但已确认对应不同罪名
原创题4
同种数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罪名相同的数罪。某教学材料已确认以下记录中的行为及法律性质。哪项对指定两次行为的分类最符合定义?
A. 甲先实施一次诈骗,后实施一次经确认构成诈骗罪的独立行为;两次受害对象不同,基本犯罪构成性质相同,因此这两次行为属于同种数罪
B. 乙两次实施经确认构成不同罪名的独立犯罪,但两次均为同一同伙策划,因此这两次行为属于同种数罪
C. 丙仅实施一次犯罪,办案材料对两个受损对象分别计数,因此依受损对象数可认定存在同种数罪
D. 丁实施两个独立行为,其中一次已确认犯罪,一次已确认不构成犯罪;因两次都违背同一承诺,故属于同种数罪
原创题5
同种数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性质相同的基本犯罪构成,触犯数个罪名相同的数罪。课堂研究一个指定行为集合,已确认其中恰有甲的两项独立犯罪,分别为盗窃罪和诈骗罪,基本犯罪性质不同。只改变下列哪一项已确认事实,就足以使这个集合满足定义?
A. 把两次行为发生地点改为同一地点,其他事实保持不变
B. 把两次取得财物的数额改为相同,其他事实保持不变
C. 将第二项行为经重新确认的性质和罪名改为与第一项相同的盗窃罪,仍保留两项行为的独立性及甲为行为人
D. 将两次犯罪的受害对象改为同一人,其他事实保持不变
原创题答案
1. B;2. C;3. B;4. A;5. C。
常见问题FAQ
被害人不同会破坏同种性吗?
不会必然破坏。同种性比较的是基本犯罪性质与罪名,而非要求对象完全相同。D正是两名不同对象。
动机相同就算同种吗?
不算。C都源于缺钱,但盗窃与抢劫仍不具有相同罪名,共同动机不足以满足定义。
一个过程有多个动作就算数罪吗?
不能直接这样判断。多个动作、多个行为与数个犯罪构成不是可以随意互换的层次。
两人分别实施一次同类行为能合起来算吗?
不能据此满足本题定义。需要把数个行为归到同一行为人名下,不能跨人拼接。
为何不把B作完整定罪分析?
考试只需判断是否体现给定定义;B未充分体现数个同种犯罪构成即可排除,不必补造实务事实。
复盘时该记录哪种错误?
分别记录漏查行为归属、数量、基本性质还是罪名,不要笼统记成法律知识不足。
青云训练闭环
把案例压缩成“谁—几个行为—各行为的性质—罪名”,再检查对象与动机是否只是背景信息。完成五道练习后,把最像正确项的错误项也填入同一张条件表,练习用缺失要件而非情绪色彩作排除。
可把首次作答、排除理由和复测结果录入青云题库AI学习系统,由一人一AI老师帮助发现反复出现的推理辨析问题,再交由教师复核有争议的选项。学习效果可视化用于比较证据识别和时间分配,全程追溯保留修改过程。只记录训练所需信息,注意隐私保护;系统反馈不等于考试得分承诺。
站内相关内容
后续训练可进入青云行测题库,按判断推理模块选择相邻题型,先独立作答,再回看证据。
来源与免责声明
题面来源:用户提供的本机《国考行测2022-2026.zip》中202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行政执法类)题本及配套参考答案解析。本文不将上传题本标称为官方发布。原题仅在本题教学分析所需范围内呈现;原创迁移题为青云教研中心AI辅助命制的教学情境,与真实单位、事件无对应关系。
原题与配套答案均为D。本文按给定定义开展教学分类;原创题中已经给定的犯罪构成、罪名与行为独立性属于虚构教学前提,不替代真实案件的法律判断。参考解析对B的简化说明不作为普遍定罪规则。
本文用于学习训练,不构成政策、法律或实务操作意见,不保证命中考题或必然提分;如发现题面差异,可依据本地题本原页复核。
引用与权威来源
常见问题
被害人不同会破坏同种性吗?
不会必然破坏。同种性比较的是基本犯罪性质与罪名,而非要求对象完全相同。D正是两名不同对象。
动机相同就算同种吗?
不算。C都源于缺钱,但盗窃与抢劫仍不具有相同罪名,共同动机不足以满足定义。
一个过程有多个动作就算数罪吗?
不能直接这样判断。多个动作、多个行为与数个犯罪构成不是可以随意互换的层次。
两人分别实施一次同类行为能合起来算吗?
不能据此满足本题定义。需要把数个行为归到同一行为人名下,不能跨人拼接。
为何不把B作完整定罪分析?
考试只需判断是否体现给定定义;B未充分体现数个同种犯罪构成即可排除,不必补造实务事实。
复盘时该记录哪种错误?
分别记录漏查行为归属、数量、基本性质还是罪名,不要笼统记成法律知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