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摘要: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26-10-28 因工作需要,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基层便民服务岗(2名)。 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三)宣威市户籍
因工作需要,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基层便民服务岗(2名)。
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三)宣威市户籍人员或常住地人员(常住地人员要求是宣威市外云南省内户籍且必须提供居住证)。
(四)报名人员要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上岗条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五)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并处于有效的失业登记状态,未享受过其他就业优惠政策)
(六)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办公系统、传真机等常用办公软件、办公设备,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七)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热爱公益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单位安排。
(八)同等条件下,持有护理资格证或养老护理证者,优先考虑。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名下持有存续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其他市场主体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人员;
6.正在任职村“两委”等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宣威市来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5号窗口报名,联系人:何女士,0874-7943499。
(二)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2、3、5、6页,报名时现场填写《2026年宣威市来宾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六、资格审核
由来宾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组织面试,择优聘用,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所招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无试用期,正式录用后与宣威市来宾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正式录用后工资每月2120元(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