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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申论模拟卷第018期(省州市卷):让每一份承诺形成发展预期

青云教研中心

内容摘要:本卷采用2024云南省州市卷风格,围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规范合同履约和稳定发展预期设置4则材料、4道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青云申论模拟卷第018期原创封面

青云申论模拟卷第018期(省州市卷):让每一份承诺形成发展预期

考试时限:150分钟 满分:100分 时政观察日期:2026年8月22日

原创声明:本卷由青云教研中心独立命制,不是官方真题,不预测具体考试主题。卷中“沅岭省”、临川市、清源市、长汀州及其所辖县区、园区、乡镇,人物、企业、机构、调研记录和地方数量均为教学模拟,不对应现实地区、单位或个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媒体议程在卷末“教研依据”中标明来源。

一、注意事项

  1. 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 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并按考试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3. 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 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开始答题。
  5. 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作答,按要求整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

二、给定资料

资料1

上午九点,临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的一间会议室里,墙上投影着一张“合同履约流程图”。图的一端是采购需求,另一端是款项支付,中间依次经过预算安排、合同签订、供货施工、验收确认、票据审核等环节。市营商环境观察员周岚指着图中几处红色标记说:“企业看到的往往只是最后一笔钱没有到账,政府需要看到的却是一条链上哪里没有接牢。”

过去一年,临川市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合同履行情况开展排查。工作人员起初以为,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缺少资金。逐笔梳理后发现,成因远比“有钱没钱”复杂:有的项目启动时预算测算不充分,后续资金安排与合同进度脱节;有的合同没有明确检验标准和验收时限,货物送到后在多个科室间流转;有的经办人员调岗,纸质材料没有完整交接;有的工程存在变更,却迟迟没有形成书面确认;还有的单位习惯等上级资金到位后再支付,将自身付款责任向外推移。

经营办公用品的罗师傅向调研组展示了一摞供货单。三年前,他给几家单位供应打印纸、硒鼓和办公家具,金额单笔不大,账期却一拖再拖。每次询问,对方态度都很客气,有人说“流程正在走”,有人说“领导已经签了”,还有人让他“再等等专项资金”。为了维持关系,他不敢频繁催问,只能先向上游赊货。上游供应商也要发工资、付运费,于是罗师傅把压力继续往后传。“一笔小账,落到小店里就是房租、工资和下一批货。不是大家不想守信用,而是谁都在等前面的人先动。”他说。

市财政部门调取支付记录时发现,少数单位把待付款项简单归入“历史遗留问题”,没有逐项核对合同依据、争议事项和责任主体。清理工作一启动,有的部门为了尽快完成任务,提出先把容易支付的小额账款集中结清;也有单位担心旧账情况复杂,要求企业再次提交已经提供过的材料。企业反映,同一项目在业务科室、财务科室和档案室分别留有材料,却没有一个窗口能说明还缺什么、何时能办完。

一家园林企业的遭遇引起讨论。企业承接的绿化养护项目已经运行八个月,但采购单位认为部分苗木成活率未达约定标准,暂缓支付全部款项;企业则认为,极端天气和后续施工破坏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写清异常情形的认定办法,也没有及时固定现场证据,争议越拖越久。法律顾问提出,清理拖欠不能变成“不问事实一律付款”,更不能以存在少量争议为由冻结无争议部分。应先划清责任,对确认无争议的部分及时支付,对确有争议的部分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处理。

企业还反映,一些大企业使用商业汇票、供应链凭证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却没有充分说明期限、费用和风险。小企业为了尽快回款,只能折价转让,表面上“已经付款”,实际承担了额外融资成本。另有单位在合同之外临时增加审计、等保、复核等条件,把内部管理要求转化为企业必须完成的付款前置事项。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合同可以约定合理条件,但不能以内部流程、负责人变更或等待第三方付款为由拒绝或者迟延履行已经明确的义务。

排查也让干部看到企业自身的问题。有的企业合同管理薄弱,业务员口头答应额外服务,没有留存变更依据;有的交付后迟迟不开票;有的把应收账款全部计入预期收入,现金流安排过于乐观;还有企业将正常质量争议笼统表述为“政府欠款”,影响双方解决问题。市里因此在受理诉求时设置证据清单,帮助企业分清合同债权、工程结算、质量争议和融资纠纷,但不得用“材料不齐”把所有问题挡在门外。

专题会上,有人建议设定统一的十日办结期限,也有人认为项目类型差异很大,不能一刀切。周岚说,统一的是责任不能悬空、进度必须可查、争议需要分流;具体时限则应根据合同约定和事项性质设置。购买通用货物,可以在交付检验后快速办理;复杂工程可能需要专业审价,但也应明确节点,并先支付已确认部分。若只追求一个平均天数,可能诱发“先销号、后处理”,甚至把难题移出统计范围。

临川市最终把排查台账改成“一账一链”:每笔账款都标明合同、预算、履约、验收、争议、支付六类信息,能够确认的立即进入支付安排,事实不清的限定时间核查,责任有争议的纳入专门调处。市级部门不再只问“清了多少”,还要分析为什么形成、是否可能新增。对久拖不验收、重复索要材料、违规附加条件等情形开展重点核查;对确因客观困难需要协商安排的,要求平等沟通、形成书面方案,不得迫使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期限。

三个月后,一批历史账款得到处理,但新的疑问随之而来:专项行动结束后,旧习惯会不会回来?一些干部把付款问题看作财务部门的末端事项,业务部门仍然重签约、轻履约;部分单位在项目立项时没有同步测算全周期成本;企业也担心,提出诉求后影响今后合作。市长在会上强调,清理旧账是必须完成的工作,防止新增则要把责任前移到预算、采购和合同管理全过程。“今天付清一笔钱,只解决一个结果;明天不再形成同样的问题,才说明制度真正起了作用。”

资料2

清源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走访了制造、建筑、物业、信息技术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中小企业。调研人员没有先问“你对营商环境是否满意”,而是请企业负责人画出一笔应收账款从合同签订到实际到账的全过程。几十张流程图放在一起,出现了许多相似的断点。

精密零部件企业“衡新制造”负责人魏涛说,公司最担心的不是账期本身,而是不知道账期会不会变化。企业可以根据约定的六十天安排原材料采购、工资和贷款偿还,但如果验收时间不明确、付款节点临时后移,就很难形成稳定计划。去年,公司为一个技术改造项目提前购入设备,预期回款推迟后,只能压缩研发支出。“订单不是越多越好,能不能按约兑现,决定我们敢不敢继续招人、投设备。”

一家软件公司的项目经理则说,数字化项目常常边做边改。最初合同只写“系统达到使用要求”,没有将功能清单、测试方法、数据迁移责任和上线条件具体化。试运行后,使用单位不断提出新需求,却仍以“尚未整体验收”为由暂停付款。双方都认为自己有道理:使用单位担心系统不能满足实际工作,企业认为新增需求应另行计价。直到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才把原合同义务、免费优化和新增开发分开,并制定分阶段验收方案。

在建设工程领域,链条更长。总承包单位等待建设单位付款,专业分包单位等待总包结算,材料商又等待分包单位支付。一家门窗企业负责人说,自己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并未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法律关系,但上游一旦延迟,压力仍会层层传递。企业为了保住项目,不敢停止供货,只能通过短期借款维持。研究人员把这种现象称为“链式等待”:每一方都以另一方尚未付款为理由,最终由议价能力最弱的末端小企业承担时间成本。

调研中还有一种“沉默成本”。部分企业担心投诉后被贴上“不好合作”的标签,即使超过约定时间也不愿通过正式渠道反映。有的企业只在熟人之间打听进度,留下的证据零散;有的在经营压力最大时集中投诉,问题已经积累多年。受理部门则表示,匿名线索难以核实,企业不提供合同和交付凭证就无法判断。双方的顾虑互相强化,使问题长期停留在非正式沟通中。

清源市曾经开通多个涉企诉求渠道:政务热线、营商环境信箱、行业主管部门窗口、园区服务站和网上投诉平台。渠道多了,企业却未必更方便。同一个问题可能被分别登记,部门之间看到的是多个工单,企业面对的却还是一笔账;转办过程反复要求补充材料,处理结果缺少统一反馈。个别单位把“已联系企业”当成办结,企业虽然接到电话,却不知道具体方案和时间。研究中心建议,入口可以多元,但后台要形成统一编号和责任链,避免企业在部门之间证明同一件事。

信用修复与失信约束也存在边界争议。有人主张,只要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就公开通报;有人担心,复杂争议可能被简单标签化,影响单位正常运行。法律专家认为,信用信息归集和惩戒应有明确依据,事实认定、告知申辩、异议处理和修复渠道缺一不可。对恶意拖延、违规附加条件等行为,应依法依规处理;对因质量、数量、结算依据存在真实争议的,不宜在责任未明前作出失信结论。治理失信本身也要守信用、讲程序。

金融机构代表提出,应收账款确权清晰后,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融资,但融资工具不能替代付款义务。如果将本应按期支付的账款转化为企业贷款,看似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实际可能把履约成本转嫁给企业。平台也不能为了“数据完整”收集企业所有交易、账户和联系人信息。企业提交合同、发票和收款账户等信息时,应明确使用目的、访问权限和保存期限,对敏感经营信息采取分级授权。

市里随后选择三个园区开展“合同体检”。工作人员不替企业判断商业得失,而是围绕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条件是否具体、变更程序是否清楚、争议解决是否可操作等事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一次体检中,一家物业企业发现合同约定“经考核合格后付款”,却没有考核指标、组织主体和异议方式。企业与采购方重新确认服务清单和月度考核规则,后来虽然仍出现扣款争议,却能根据记录快速核对。

研究中心还比较了两类企业。甲企业订单多、账期长,负责人把主要精力用于催款;乙企业规模较小,却坚持对客户信用、合同节点和现金流做滚动评估。外部环境变化时,乙企业更快调整采购和用工。调研人员因此提醒,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不能只靠事后救济,还要帮助企业提升合同管理和风险识别能力;但不能以“企业也有管理问题”为由减轻采购单位、大型企业依法依约付款的责任。

报告形成时,魏涛在座谈会上说:“企业要的不是每一笔生意都没有风险,而是规则清楚、过程可查、承诺能兑现、争议有出口。确定性多一点,我们就敢把更多时间用在产品和市场上。”研究中心将这句话写在报告结尾,并解释:稳定预期不是保证所有结果不变,而是让市场主体能够依据公开规则作出判断,在变化发生时知道如何调整、向谁主张权利。

资料3

为解决账款治理中“入口分散、责任悬空、只清不防”等问题,长汀州河西市建设“履约协同机制”。机制并非另起一个孤立平台,而是从一份合同进入系统时就建立贯穿预算、采购、验收、争议和支付的数字档案。市里将这项改革命名为“承诺有回声”。

改革之初,项目组曾提出把所有历史合同一次性录入。基层单位反映,老合同格式不一、附件繁多,如果追求一步到位,可能耗费大量人力。市里调整方案:新签合同按统一字段归集,存量合同先录入付款相关的必要信息;涉及争议和逾期的,再补充关键证据。系统不要求基层重复上传已经能够从财政、采购等系统调取的材料,确需企业提供的,形成一次性告知清单。

第一道关口设在项目立项。业务单位提出采购需求时,要同步说明资金来源、年度支付安排和后续运行成本。财政部门不代替业务部门决定项目是否必要,而是核对预算承受能力和支付节奏。对于跨年度项目,系统按合同节点生成资金计划;出现重大变更时,必须同步评估付款影响。过去“先把项目做起来、资金以后再想办法”的做法被纳入风险提示。

第二道关口在合同签订。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示范条款,重点提示不得将内部流程、审计结果或第三方付款作为无期限拖延的理由,并要求明确验收内容、期限、异议处理和无争议部分支付办法。示范文本不是僵化模板,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调整,但删除关键条款时要说明原因。针对软件开发、工程施工、长期服务等不同类型,市里分别设置分阶段成果确认方式。

第三道关口在履约验收。项目负责人收到交付申请后,系统开始计时,并向业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提示。简单货物由使用部门按清单验收;专业性强的项目可以组织专家或第三方评估,但不得让企业无限等待。确需补正的,应一次说明具体事项;对部分成果已满足合同要求的,探索分段确认。若单位逾期既不验收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系统自动生成预警,进入督办清单。

第四道关口是争议分流。河西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涉企履约专窗,受理后先识别问题性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转责任单位限时处理;合同理解不一致的,引导双方协商或调解;涉及工程价款、质量鉴定等专业问题的,组织专业人员提供程序指引;涉嫌违法违规的,按权限移交监督部门。专窗不承诺替任何一方“讨回全部款项”,而是保证有人受理、有人核查、路径清楚、进度可知。

一家节能设备企业曾因设备运行指标争议等待尾款。采购单位认为能耗降低未达到目标,企业则指出,使用单位改变了运行时段。专窗组织双方调取合同、运行日志和现场记录,确认设备安装和基础性能已通过验收,节能效果还需结合运行条件复核。双方先支付无争议的设备价款,再由专业机构核查绩效部分。企业现金流得到缓解,采购单位也保留了质量把关权利。这个案例后来被用来说明:协同不是偏向任何一方,而是把混在一起的问题拆开处理。

为了防止“工单办结、问题未结”,河西市建立企业确认和抽查复核机制。责任单位反馈结果后,企业可以确认已解决、部分解决或有异议;对有异议的,由统筹部门再次核对,但企业评价不是唯一依据。监督部门定期抽查合同、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既防止虚假销号,也防止个别企业提出超出合同的要求。对于经核实确无拖欠的事项,要向企业说明依据并保留申诉渠道。

改革运行半年后,项目组发现,单纯通报“逾期单位排名”容易产生新的形式主义。有单位为了避免进入红榜,迟迟不在系统确认收到交付;有的把合同拆成多段,试图绕开预警。市里取消简单排名,改为分析关键风险:预算安排是否匹配、验收是否超时、争议是否长期不处理、是否重复出现同类问题。对主动发现并纠正流程漏洞的单位,不因一次预警简单扣分;对隐瞒事实、转嫁责任、规避监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河西市还建立“月度看账、季度看因、年度看制”的复盘方式。月度梳理具体账款,推动能付尽付;季度分析形成原因,识别哪些部门、合同类型和流程节点风险集中;年度调整制度和预算安排,把结果用于下一年度采购管理和干部培训。企业服务专员不再只在问题出现后催办,而是在重大合同签订前提醒风险,在项目执行中帮助双方把口头变更转化为书面记录。

信息安全是改革中的另一条边界。系统只归集履约管理所必需的信息,合同中的技术秘密、报价明细和个人信息实行分级查看;不同部门按照职责访问,操作全程留痕。对外发布的统计只呈现总体趋势,不公开足以识别单个企业的经营细节。企业可以查询本企业事项进度,但不能查看其他市场主体信息。市数据管理部门每季度检查权限设置,人员调岗后及时关闭账号。

改革也没有把所有问题都交给数字系统。复杂合同争议需要专业判断,企业的顾虑需要面对面沟通,跨部门责任需要领导协调。市里保留线下服务站和电话渠道,对不会使用系统的小微经营者提供代办录入;涉及重要权益的结论,由责任人员审核签字,不能由算法自动决定。系统的作用是让事实不丢、节点可见、责任可追,而不是代替人作出法律和商业判断。

州政府评估组认为,“承诺有回声”形成了三点经验:一是把治理前移,从项目和合同源头防止新增;二是把争议拆分,做到无争议部分及时处理、争议部分依法分流;三是把专项清理转化为常态制度,通过复盘修正预算、采购和验收流程。评估组同时指出,跨地区、跨层级项目的责任协同仍需完善,部分基层单位专业力量不足,信用约束、数据共享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边界还要继续细化。

河西市分管负责人在改革交流会上说:“清的是一笔笔账,连起来的是预算、合同和责任;解的是一个个结,沉淀下来的是规则和信任。只有让承诺在制度中有去处、在流程中有回声,市场主体才能把今天的确定性变成明天的发展计划。”

资料4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一次交易能够达成,不仅因为买卖双方看见眼前的商品和价格,也因为彼此相信合同会履行、规则会延续、争议会按可预期的方式处理。对中小企业而言,一笔应收账款可能对应工人工资、原料货款和设备投入;对公共部门而言,一份合同则连接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和政府公信。款项支付看似位于项目末端,实际检验的是从决策、预算到执行的整个治理链条。

有人把“稳定预期”理解为所有政策和条件永远不变。现实中,市场需求会变化,公共任务会调整,项目也可能因风险、灾害或技术更新而变更。真正可贵的确定性,不是拒绝变化,而是在变化中保持规则透明、程序规范、权责清楚:该调整的依法调整,该协商的平等协商,该承担的不能推给别人。让人能够预判规则、理解变化、安排下一步,预期才有落点。

一家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曾与合作社签订收购协议。收获季遭遇连续降雨,部分原料品质下降。企业如果机械地按原标准拒收,农户损失严重;如果不分品质全部收购,企业也难以承受。双方依据事先约定的分级标准重新检验,对符合加工要求的按档收购,对不符合要求的共同联系其他用途,并公开结算记录。合同不是把双方锁在一句话里,而是为面对不确定性提供共同语言。正因为规则先说清,临时调整才没有演变成相互猜疑。

承诺能否兑现,也取决于作出承诺时是否审慎。有的地方为了赶进度、争项目,建设任务已经铺开,资金和运营责任却没有落实;有的单位签约时只看采购价格,不算维护、升级和人员成本;还有企业为了获得订单,接受明显超出自身能力的交付条件。事后追责固然必要,源头上量力而行、把条件谈清同样重要。负责任的承诺不是说得越满越好,而是有依据、有能力、有边界。

古人重视“信”。但现代治理中的信用不能只依靠个人品德和熟人关系,还需要公开制度支撑。如果是否付款取决于经办人员熟不熟、企业催得勤不勤,同样的合同就可能得到不同结果。规则把个人承诺转化为组织责任,流程把抽象责任落实到具体节点,监督让规则不因人员变化而中断。制度越清晰,市场主体越不必把精力花在猜测和托关系上。

制度也不能只剩下表格和时限。一个单位可能按时回复,却没有解决实际问题;一个平台可能显示全部办结,企业仍在等待;一项考核可能数字漂亮,却把复杂争议排除在统计之外。形式上的“闭环”不等于责任上的闭环。治理要回到事实:合同义务是否履行,无争议款项是否支付,争议是否得到公平处理,同类问题是否减少。数据应帮助发现问题,而不是遮蔽问题。

处理旧账与防止新账,是眼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的关系。只清旧账不改机制,专项行动过后可能继续积累;只谈制度不解决存量,企业当下的困难得不到缓解,制度也难以赢得信任。清理工作能暴露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度建设又能把个案经验转化为普遍规则。二者不是先后割裂的两件事,而应在解决每一笔具体问题时同步追问成因,在完善每一项制度时回应现实压力。

信用建设同样需要双向视角。公共部门和大型企业应依法依约履行付款责任,中小企业也要诚信经营、保证质量、如实提供材料。保护弱势一方不是否认责任边界,强调企业自律也不能掩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公平的规则既不能允许强势一方利用地位转嫁成本,也不能让任何一方借保护之名逃避真实争议。只有权利可主张、责任可核验,信用才不会成为单向要求。

某地在政务服务中设置“承诺兑现清单”,将招商洽谈中的政策表述、正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一般服务意向分别记录。过去,企业有时把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理解为法定优惠,部门又把已经写入协议的事项视作一般倡议。分类之后,哪些是依法必须履行的合同责任,哪些需要满足条件,哪些只是信息服务,都向企业说明。清晰的边界没有削弱服务热情,反而减少了模糊承诺造成的误解。

在基层治理中,群众也常用是否兑现来判断工作。社区说月底修好路灯,到了时间没有完成,如果只是沉默,居民会怀疑此前的征求意见都是走过场;若及时说明配件延误、公布临时照明措施和新的完成节点,即使结果晚了几天,仍可能获得理解。兑现不仅是最终结果,也包括过程中的解释、反馈和补救。面对客观变化,坦诚沟通本身就是守信的一部分。

当然,公开承诺不能演变为无限承诺。公共资源有限,不可能满足所有诉求;市场活动有风险,也不可能保证每个企业盈利。政府应承诺的是依法履职、规则公平、服务可及,不是为具体经营结果兜底。越是面对焦虑,越要分清责任和能力边界,避免用过度承诺换取短期认可。没有能力支撑的承诺,看似让人安心,最终反而消耗信任。

从一笔款项看,支付的是合同价款;从一条链条看,维系的是就业、生产和投资;从一个地方的发展看,积累的是规则声誉。市场主体的信心并非来自抽象口号,而来自一次次可感知的经历:签下的合同得到尊重,提出的异议有人回应,规则变化有据可循,合法权益能够救济。每一次兑现都在为下一次合作降低成本,每一次无故拖延也会放大未来的不确定性。

发展需要项目、资金和技术,也需要看不见的信用基础。清理账款的价值,不能只用一个时期内支付了多少来衡量,还要看预算是否更审慎、合同是否更规范、验收是否更及时、争议解决是否更顺畅。把一次专项治理变成一套稳定机制,把一个部门的责任变成全链条协同,才能让市场主体从“等一个结果”转向“按规则安排未来”。

有人说,承诺像一张写给未来的凭证。它在作出时连接期待,在履行时形成信任,在反复兑现中沉淀为社会共同遵循的秩序。治理者既要有解决旧问题的力度,也要有避免新问题的制度耐心;既要守住法律和合同的刚性,也要为真实争议留下公平处理的空间。当每一份承诺都有责任承接、每一次变化都有规则解释、每一个争议都有正当出口,稳定预期便不再是一句口号,而会成为发展可以依靠的日常条件。

三、作答要求

第1题

根据“给定资料1”,概括临川市账款形成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5分)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有条理;不超过200字。

第2题

“给定资料2”中提到:“企业要的不是每一笔生意都没有风险,而是规则清楚、过程可查、承诺能兑现、争议有出口。”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提出清源市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的工作建议。(20分)

要求:理解准确,分析透彻,建议有针对性;不超过350字。

第3题

长汀州准备遴选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典型案例。假如你是河西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3”,撰写一份“承诺有回声”改革案例申报材料。(25分)

要求:(1)内容完整,重点突出;(2)做法具体,逻辑清晰;(3)语言准确、简洁;(4)不超过500字。

第4题

“给定资料4”中说:“每一次兑现都在为下一次合作降低成本,每一次无故拖延也会放大未来的不确定性。”请结合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观点明确,见解深刻;(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4)字数1000—1200字。

教研依据(不属于考生作答材料)

  • 人民日报,2026年8月22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 中国政府网,2026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拖欠企业账款》。
  • 中国政府网,2026年8月21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 司法部,2025年3月24日:《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3月24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司法部,2025年4月3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表决通过》。

上述来源用于把握“清理拖欠—规范支付—保护中小企业—稳定发展预期”的时政议程和核验制度边界。本卷不复制媒体案例、原句结构或既有真题材料,地方情境均为重新构造。

命题说明

本卷采用2024云南省州市卷风格的四材料、四题、150分钟结构。四则资料依次考查问题概括、语句理解与建议、改革案例申报、关系型议论文。命题以“履约—信用—预期”为统一主线,将预算、合同、验收、支付、争议处理和制度复盘置于同一治理链条中,不附参考答案。

引用与权威来源

  1.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2. 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拖欠企业账款
  3.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4. 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5.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6. 民营经济促进法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