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申论模拟卷第013期(行政执法卷):让法治成为山水的长期尺度
内容摘要:生态治理既要回应眼前问题,也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的长期规律;以统一法治尺度规范权力、压实责任、校准行动,才能让阶段进度持续积累为长远成效。
青云申论模拟卷第013期(行政执法卷):让法治成为山水的长期尺度
考试时限:180分钟 满分:100分 题目数量:5题
时政观察日期:2026年8月17日 卷型参考: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行政执法卷结构
原创性声明:本卷由青云教研中心原创命制,不是官方真题,不作真题预测,不提供所谓“标准答案”。题型结构与能力梯度仅参考上传真题;地方情境、机构、人物、项目、案件、调查数据及工作成效均为教学模拟。
一、注意事项
- 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18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5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130分钟。
- 请在规定区域使用现代汉语作答,超出答题区域或者未按题目规定身份、对象、文种和字数作答的,酌情扣分。
- 作答应以给定资料为主要依据。材料中的教学模拟数据不得作为现实统计、真实案件或官方结论引用。
- 所有题目均需独立完成。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作答。
二、给定资料
教学模拟说明:以下资料中的云岭省、澄川市、青溪县、临河园区、企业、人物、调查、执法过程和治理成效均为原创教学模拟,不对应任何现实地区、单位、案件或个人。涉及生态环境法典及国家制度的信息以文末权威来源为准;材料中的地方数据仅服务考试训练,不得作为现实统计引用。
资料1
云岭省青溪县有一条青石河。河流从北部林区穿过茶园、村庄和临河园区,最终汇入澄江。过去,各段各有一套管理逻辑:林区关心林木和水源涵养,农业部门关心灌溉,乡镇关心生活污水,园区关心企业生产,水务部门关心行洪,生态环境部门则依照职责检查排放。每个环节都有人管,可一到跨区域、跨介质的问题,群众常常不知道该找谁。
两年前,青石河下游出现季节性水质波动。最初,有人认定是园区企业夜间偷排,也有人认为是上游茶园施肥所致。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没有凭颜色和气味下结论,而是调取不同断面、时段和水文条件下的监测数据,对排污口、雨水口、农田退水和村庄管网逐项排查。结果显示,问题并非单一污染源:枯水期河流环境容量下降,老旧管网雨污混接,部分小作坊预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坡地施肥又与降雨过程叠加。若只处罚一家企业,数字可能短期变好,系统风险仍会反复。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县里组织工作人员梳理职责。会上最热烈的讨论不是“要不要严格”,而是“怎样把严格落到完整事实和明确责任上”。过去散见于多部法律中的规则被系统编排,一些工作人员原有的条文编号和文书模板需要调整;同时,法典强调的分区管控、监测、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和损害修复等制度,也要求执法不能只盯着一次检查和一张罚单。
县里以青石河为单元建立联合工作台账,但没有另起一个包办一切的新机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污染防治执法和监测规则,水务部门核查河道与排水设施,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科学施肥,住建部门整治雨污管网,乡镇负责摸排小散源和生活场景。每条线索标明来源、核验状态、法定职责和办理时限;不属于本部门的,按程序移送并跟踪反馈,不能以“已转交”代替问题解决。
第一次联合检查前,执法人员向园区企业发送检查事项清单,说明依据、范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人担心提前告知会让企业“做准备”。带队负责人解释,规范检查本就不靠突然袭击发现所有问题;对涉嫌故意逃避监管、可能灭失证据的线索,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一般合规检查,则应减少随意性和重复索要。清单公开后,几家企业主动报告在线设备维护记录不完整,申请技术指导。执法人员区分主观恶意、危害后果和整改情况,依法分类处置,既不以服务代替监管,也不把所有瑕疵等同严重违法。
沿河村民被邀请参与河流观察。县里没有让群众承担专业鉴定,而是设计简明报送项:时间、地点、可见现象和是否持续,并提示不要进入危险区域取样。群众线索进入平台后由专业人员核验,未经证实不得公开点名企业。对反复出现的泡沫、异味和死鱼等情况,平台会反馈是否受理、由谁核查、何时公布阶段结论。村民老周说,以前举报后只收到“已办结”,现在即使结论与自己的判断不同,也能知道为什么。
联合执法还遇到一份“看起来完整”的检测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数据均在限值以内,但采样记录显示,当天企业正好停用一条主要生产线。执法人员没有据此认定报告造假,也没有把一次合格检测当成长期无风险,而是核对合同、采样方案、生产负荷和仪器原始记录,要求企业说明报告用途。调查发现,报告只用于一次设备调试验收,企业却把它放进年度合规档案,容易造成误解。县里据此完善证据审查提示:检测结论必须与采样条件和证明目的对应;第三方对自身行为负责,排污单位不能因委托检测免除主体责任;监管部门采用技术报告,也要审查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
县法制审核人员又对现场执法全过程进行抽查。他们关注的不只是引用条款是否正确,还查看检查是否超出事项、询问是否告知权利、电子数据如何提取固定、不同证据能否相互印证、裁量理由有没有写入文书。对证据不足的,不允许用“企业已经整改”倒推此前必然违法;对事实清楚的,也不能因企业是重点项目而降低尺度。审核意见同步反馈到培训库,执法差错由个案纠正转化为共性能力建设。
整治方案不再把“达标”只理解为某一天的检测合格。园区改造雨污分流,企业完善设施运行记录,上游推广按土壤条件施肥,村庄分批修复管网,河道保留必要生态缓冲带。县里同时公布断面趋势、重点任务和未完成原因。一个季度后,部分指标改善,但一次强降雨又暴露旁路溢流问题。工作专班没有宣布“治理成功”,而是把异常写入复盘,调整设施容量和雨季巡查安排。
为防止任务在部门之间“旅行”,专班每月抽取若干已办线索回访现场和报告人。回访不要求所有群众都满意,而是确认事实是否查清、程序是否走完、风险是否真正降低。能够当场解决的及时闭环,需要长期治理的明确阶段节点,暂时无法认定的说明还缺什么证据。这样的闭环让“办结”从系统里的状态,变成可以接受时间检验的责任。
县长在总结会上说,法典不是把过去工作换个名称,也不是要求每个部门背完上千条条文。它提醒基层用系统眼光看一条河: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责任追究相互联系;又用统一规则约束每一次权力运行。严格执法必须严格在事实、程序和尺度上,协同治理必须协同到责任、数据和行动上,长期保护必须长期到监测、修复和公众监督中。
资料2
青溪县法典实施专项调研发现,同样一套制度,在不同基层单位落地效果差异明显。有的执法队很快完成文书衔接,有的仍沿用旧模板;有的乡镇能把群众线索转成风险清单,有的只在会议室集中学习。调研组没有简单归因于“重视不够”,而是走访执法人员、企业、村民和技术机构,分析制度落地出现温差的原因。
首先是知识结构需要重组。基层人员长期按大气、水、固体废物等专业分工,熟悉各自领域,却不一定能迅速把分散经验放进法典的系统框架。法典施行伴随旧法废止、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若只发一本法条,工作人员容易在新旧依据衔接、不同制度组合和具体情形适用上产生疑问。一次案卷评查中,同一类设施运行记录缺失,不同人员对证据要求和裁量因素理解不一,反映培训仍停留在“知道有新法”。
其次是基层任务和专业支撑不匹配。县级执法力量既要处理投诉,又要检查企业、审核数据、参加联合行动。复杂污染往往涉及化学、工程、水文和数据分析,普通执法人员不可能独立掌握所有专业知识。过去遇到疑难问题,有的临时找熟人咨询,意见没有记录;有的直接依赖企业提供的检测解释,独立性不足;有的因担心出错而层层请示,错过处置窗口。省级专家库虽已建立,但申请流程、响应时限和责任边界尚不清晰。
再次是部门数据“能看”不等于“能用”。青石河相关系统都有数据,但采样频率、空间编码、统计口径和权限规则不同。某次联合研判时,平台显示两处同名排口,实为历史坐标没有更新;另一项企业用水量与排放量无法直接比较,因为周期和生产状态不同。若未经校验就用算法生成风险排名,可能误导检查。数据共享既要解决接口,也要说明来源、质量、用途和纠错责任。
一些地方还存在考核导向偏差。为体现法典实施“有力度”,个别单位把检查次数、立案数量和罚款金额作为醒目指标,导致人员倾向于选择容易检查、容易认定的问题,对跨部门、周期长的系统风险投入不足。也有地方过度追求“零投诉”“零异常”,基层担心暴露问题影响评价,反而不愿主动报告。调研组认为,严格监管不等于数字越多越好,治理成效也不能由一项结果指标替代。
企业端的困难同样具体。大型企业有法务和环保团队,能迅速更新制度;小微企业往往由负责人兼管环保,看得见条文却不懂如何转成设备维护、台账记录和异常报告。市场上随之出现一些高价“合规认证”,承诺购买服务即可保证不被处罚。少数企业把合规外包后不再过问生产过程,第三方则套用模板,形成漂亮台账与真实运行“两张皮”。一旦出问题,企业、运维方和检测机构相互推责。
公众参与也有信任成本。村民希望信息及时公开,但专业调查需要时间;如果部门只说“正在核查”,群众会觉得拖延,如果未经核验迅速公布,又可能伤害经营主体权益。部分投诉夹杂邻里纠纷和商业竞争,不能因举报人数多就直接认定违法;但若以“动机复杂”为由搁置,又会失去真实线索。基层需要既便捷又有程序的参与渠道,还要具备解释不确定性和阶段结论的能力。
最后是长期任务容易被短期行动挤压。专项检查期间人力集中、问题处理快,行动结束后监测维护、生态修复和复查回访缺少稳定经费。河道治理可能一季见效,土壤和生态系统恢复却要多年观察;有的项目验收偏重工程是否完工,对生态功能是否恢复、群众是否受益关注不够。干部调整后,原来的工作逻辑若没有转化为制度、数据和岗位责任,也容易中断。
调研组形成一个判断:制度落地的温差,不只是态度问题,而是规则转换、能力供给、数据基础、评价机制、主体责任、公众沟通和长期保障共同作用的结果。破解这些问题,既要保持法治刚性,又要提供把法律要求变成可操作流程的工具;既要追究不履责,也要让愿意履责的主体知道怎么做、做得成。
资料3
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基层落地,澄川市开展“法治护绿进一线”教学模拟行动。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有关部门在三个月试运行后形成情况报告,不以宣传活动数量作主要成绩,而要说明制度衔接、执法规范、服务企业、公众参与和风险治理的真实进展,列出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行动首先做“规则体检”。市司法、生态环境和有关行业部门共同梳理现行文件、权责清单、执法文书和办事指南,对引用已废止法律、与法典原则不一致或重复设置证明事项的内容分类处理。清理不是把旧文件全部删除:仍有现实需要且不冲突的制度继续执行,需要上级权限调整的提出建议,能够立即改的及时修订。所有版本标注生效日期,执法人员在移动终端可查询当前有效依据,避免现场使用过期模板。
其次推出“场景化学习”。培训不再从第一条讲到最后一条,而是选取排污许可、自动监测异常、跨区域河流污染、自然保护地施工、突发事件处置等常见场景。学员分别扮演执法人员、企业、群众和技术专家,围绕检查权限、证据链、陈述申辩、整改修复和信息公开作出决定。每次演练故意加入设备故障、数据矛盾或部门职责交叉,让人员说明依据和不确定点。市级案审人员将高频错误制作成短课,乡镇也可提交真实疑问。
第三是规范涉企检查。全市统筹年度计划,对同一企业可合并的事项尽量合并,检查前明确事项和人员,检查中使用统一记录,检查后告知发现问题、依据和救济渠道。对群众投诉、在线监测预警等触发式检查,则记录触发原因,防止以“有线索”为名随意检查。对轻微且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较小的情形依法依规处理;对篡改数据、逃避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保持高压。服务指导和行政处罚分别留痕,不能用签订承诺书掩盖违法,也不能把企业咨询变成自我举报。
第四是建立分层合规服务。市里发布通用合规清单,园区按行业制作设备运行、原料变化、异常工况和应急处置提示。小微企业可参加免费公开课,也可使用市场化服务,但第三方不能代替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不指定机构、不为商业认证背书。企业遇到新工艺、新材料适用问题,可以提交不含商业秘密的共性咨询;答复经审核后进入知识库,同类主体都能查阅,减少“只对一家说”的不公平。
第五是完善协同处置。市级平台给每条跨部门线索生成任务链,首接部门先判断是否紧急、是否属于本部门;需要移送的同步附上已有证据,接收部门说明受理意见。争议事项由联席会议依法明确牵头责任,但不改变各部门法定职责。对跨县河流问题,上下游共同采样、使用同一时间基准并相互确认记录,避免各测各的、各说各的。
第六是让公开信息能够被使用。公开页面区分政策规则、环境质量、执法结果和突发风险,不把不同性质的信息混成一张排名。对监测数据注明点位、时段和限制条件;对案件公开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对尚在调查的事项发布阶段进展,不提前作定性结论。社区设置“看懂环境信息”小课堂,邀请居民用真实页面测试,发现“专业上准确、普通人看不懂”的表达就共同改写。
试运行期间,教学模拟统计显示,重复检查有所减少,旧依据误用在案卷抽查中明显下降,一批企业根据清单主动修复设施维护和异常报告流程,跨部门线索平均流转环节更清楚。与此同时,也暴露三类不足:偏远地区网络条件影响移动执法,专家支援高峰期响应较慢,少数单位仍习惯用检查数量展示成绩。市里没有将这些模拟结果解释为现实官方数据,也没有据此宣布法典实施已经完成。
下一阶段,澄川市拟建立年度规则体检和案卷评查机制,完善专家值守与区域共享,给基层保留必要的现场判断空间;优化评价指标,将问题发现质量、程序规范、整改持续性、生态修复效果和群众理解度纳入;对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复盘,既追查责任,也检查制度和能力缺口;选择一条河流和一个园区跟踪两年以上,观察治理是否经得起季节变化和生产波动。
行动负责人说,法典实施没有“按下完成键”的一天。清理文件、培训人员、规范检查只是起点,真正的检验在每一次取证、每一项裁量、每一次企业整改和每一轮生态变化中。情况报告要敢于写进尚未解决的问题,因为公开差距不是给法治减分,而是为持续改进确定坐标。
资料4
云岭省组织对六个地区的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抽查。项目类型包括废弃矿山修复、河岸缓冲带恢复、湿地保护和石漠化治理。抽查组发现,多数项目完成了工程任务,但“工程完成”与“生态恢复”之间仍有距离。有关负责人要求从问题出发完善全过程监管,不能把生态修复做成只看照片和验收表的短期工程。
第一个问题是目标过于笼统。有的方案只写“恢复植被、改善环境”,没有说明修复对象、基线状态、生态功能和阶段目标。施工单位便倾向选择成活快、景观效果明显的植物,短期一片绿色,旱季却需要大量浇水;个别外来植物扩散,反而挤压本地物种。由于前期调查不足,修复范围内的水文、土壤和社区生产需求没有被完整识别。
第二个问题是责任链条分段。规划单位完成方案后很少参与施工校正,施工单位以工程量结算,监理关注材料和进度,运营维护另行招标。项目遇到连续降雨或土壤条件变化,需要调整技术路线时,各方担心承担责任,宁愿照图施工。验收后出现苗木死亡、岸线冲刷,建设方认为已移交,维护方认为原设计有缺陷,责任很难追溯。
第三个问题是监测与评价偏短。部分项目在竣工时集中检测,缺少季节性和长期数据;指标重覆盖率、种植数量等易测内容,轻水源涵养、生境连通和系统稳定性。有的项目把附近天然恢复区域也计入成效,有的只选状态较好的点位拍照。第三方评估由建设单位直接选择并付款,独立性容易受到质疑。
第四个问题是群众参与停留在告知。河岸封育改变村民通行和放牧习惯,项目开工后才张贴通知,引发抵触。村民掌握历史水路、乡土物种和极端天气信息,却没有进入前期调查;等到植被管护需要日常巡查时,又临时招募群众。补偿标准、公益岗位和生态收益分配不透明,部分群众把修复理解为“把地围起来,不让我们使用”。
第五个问题是执法与修复衔接不紧。违法主体承担了罚款,并不意味着受损生态已经恢复;有的修复方案与案件认定的损害范围不一致,有的以缴纳费用代替具体责任,却缺少资金用途和效果反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和修复项目之间信息没有贯通,可能重复安排,也可能留下空白。
第六个问题是资金和采购机制不适应生态周期。预算按年度安排,项目追求当年形成实物量;维护经费只覆盖一两年,而生态系统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采购常以最低报价或一次验收结算,缺乏与长期绩效挂钩的安排。基层担心项目延期影响考核,即使发现技术路线需要调整,也不愿申请变更。
抽查中也发现可借鉴的做法。某县在项目启动前建立生态基线,邀请科研人员、村民和管理部门共同踏查;合同设置阶段目标和适应性调整条款,发现极端天气改变水文条件时可按程序论证调整;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评价既看工程质量,也看生态功能、社区影响和风险变化;项目留出长期维护资金,并培训当地管护队伍。该县没有承诺“恢复到从未受扰动的状态”,而是根据自然规律和现实条件确定可验证目标。
抽查组认为,生态修复需要工程手段,但不能被工程逻辑完全主导。要以法定责任为起点,以科学基线为依据,以自然恢复能力为基础,以全过程监测校正行动,以公开参与协调利益,以长期绩效检验结果。对自然系统保持耐心,不等于放慢履责;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方案,恰恰是对长期目标负责。
资料5
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专题座谈会上,执法人员、法学研究者、企业负责人、护林员、工程师和社区代表围绕“时间与尺度”展开讨论。
执法人员小梁说,基层最容易感受到的是两个时间:一个是案件办理期限,一个是生态恢复周期。前者要求及时,后者常以年甚至更长时间计算。不能因为生态恢复慢就拖延调查,也不能因为案件已经结案就认为治理结束。行政决定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后续整改、修复和监测则要设置持续责任。
法学研究者许教授认为,法治提供的首先是一把公共尺度。同样的行为,应依据事实、危害、主观过错和法定情节作出相称处理;同一项权力,应接受程序和监督约束。但尺度不是机械的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同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不同主体的责任、不同风险的紧迫性都需要被准确识别。统一规则与具体判断并不矛盾,关键是判断要有依据、过程可说明、结果能复核。
企业负责人何静说,稳定预期对经营主体很重要。企业并不害怕明确而严格的标准,怕的是今天一个口径、明天一种要求,或者多部门重复检查。她也承认,不能把“服务企业”理解为降低标准。清楚的合规清单、公开的裁量规则和及时的咨询答复,让企业能够把环保投入纳入长期经营,而不是等检查来了临时补材料。
护林员阿木讲起一片高山栎林。幼苗几年看不出变化,围栏拆除过早,牲畜一进便前功尽弃;但如果为了保护完全不允许群众合理利用,管护也难以持续。当地后来把核心修复区、生态利用区和生产生活区分开,记录植被变化,与村民协商巡护和收益。阿木说:“山有山的时间,人有人的日子。治理要让两种时间能够接得上。”
工程师周启提醒,数字平台会形成一种看似精确的尺度。传感器、遥感和模型能帮助发现变化,却可能受设备故障、云层、算法和样本偏差影响。红色预警不天然等于违法事实,绿色页面也不等于没有风险。技术结果应当能够追溯数据来源,由人结合现场核验;算法可以提示检查方向,不能代替法定调查和责任判断。
社区代表陈阿姨关心的是群众的生活尺度。公布年度平均水质,居民可能仍想知道孩子常去的河湾是否安全;划定保护区域,群众也需要知道为什么、多久、哪些活动可以继续。公众参与不只是开一次听证会,还应在方案形成、实施监测和效果评价中持续发生。部门解释专业限制,群众提供生活细节,双方才能形成可信的共同事实。
有人提出,既然生态治理要长期坚持,是否应该少做阶段考核。许教授不同意。他说,长期主义不是不问进度,而是用阶段责任守护长期目标。没有年度监测、节点复盘和责任追踪,“久久为功”可能变成无限延期;只看年度数字,又可能诱发急功近利。好的评价既观察当下有没有依法行动,也观察行动是否积累长期能力、有没有把风险转移给未来。
小梁补充,执法也需要“回头看”,但回头看不应变成重复检查。可以通过整改材料、在线数据、抽样现场核验和公众反馈分级确认;对已经稳定改正、风险较低的减少打扰,对屡改屡犯、数据异常或后果严重的提高监管强度。有限力量应投向真实风险,同时每一次差异化安排都留下理由。
何静说,企业的绿色转型也有成本周期。更新设备可能需要停产和融资,监管部门可以依法明确整改期限、提供政策信息,但企业不能借“需要时间”无限拖延。期限应结合风险决定:立即危及环境安全的马上停止,能够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整改的制定节点。时间安排本身也是尺度,既反映底线,也体现治理理性。
座谈主持人最后总结,生态法治面对的是流动的水、成长的林、变化的产业和具体的人。法典把原则、制度和责任系统连接起来,基层治理则要让这些规则进入每一次选择。所谓长期尺度,不是一味等待,也不是只争一时;不是把一切问题平均处理,也不是随意变通。它要求以人民利益和生态规律校准方向,以法定程序约束权力,以科学证据辨认风险,以持续行动兑现责任,让今天的治理经得起明天检验。
三、作答要求
第1题
根据“给定资料1”,概括青溪县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青石河治理中落地的主要做法。(10分)
要求:全面、准确、有条理;不超过200字。
第2题
根据“给定资料2”,分析生态环境法典在基层落地出现“温差”的原因。(15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300字。
第3题
假如你是澄川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3”,撰写一份“法治护绿进一线”行动试运行情况报告,供领导参阅。(20分)
要求:(1)紧扣资料,内容完整;(2)成绩、问题和下一步安排清楚;(3)结构规范,语言简洁;(4)不超过500字。
第4题
云岭省准备完善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请根据“给定资料4”,梳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20分)
要求:(1)问题与建议对应;(2)内容全面,措施具体;(3)层次分明;(4)不超过500字。
第5题
“长期主义不是不问进度,而是用阶段责任守护长期目标。”请结合对这句话的理解,参考给定资料,联系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35分)
要求:(1)观点明确,见解深刻;(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4)1000—1200字。
教研依据(不属于考生作答材料)
本卷以2026年8月17日为时政观察日。人民日报当天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间观、全国生态日实践和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切入;光明日报报道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及绿色发展成果;求是网当天关注生态文明时间观与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三家目标媒体均有前一自然日的相关权威内容,无需以其他日期冒充。政策边界由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文本、贯彻实施通知、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清理决定核验。本卷只提炼“系统治理、法治尺度、长期责任”的命题关系,不复制媒体案例、长段原文或历年真题文字。
- 人民日报,2026-08-17:从生态文明建设看时间观
- 人民日报,2026-08-17:从一片绿到满目新——二〇二六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侧记
- 光明日报,2026-08-17:美丽中国绿色底色更鲜明——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见闻
- 求是网,2026-08-17: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利用
- 求是网,2026-08-17:从生态文明建设看时间观
- 生态环境部,2026-03-1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生态环境部,2026-04-07: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2026-07-31: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中国政府网(生态环境部转载),2026-08-14: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命题说明(不含答案)
本卷按行政执法卷“概括—原因分析—情况报告—问题与建议—议论文”的能力梯度命制。资料1考查系统治理中规则、程序、协同与公众参与;资料2要求解释制度落地温差背后的复合原因;资料3以完整行动链支撑情况报告;资料4要求把生态修复问题与全过程监管建议对应;资料5将生态规律的长周期、行政履责的阶段性和法治尺度的稳定性汇聚为作文命题。材料中的地方名称、人物、项目、案件和数据全部为原创教学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