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槌、意向、勾选与登记:合同判断别混步骤|2025国考行政执法类第27题
内容摘要:A最可能得到支持:现场拍卖以拍卖师落槌等公开表示确认成交;合作意向不当然成为预约,勾选与登记也不能替代各自的法律审查。
先给结论
题型:法律常识·合同成立与条款提示。正确答案:A。核心依据:A最可能得到支持:现场拍卖以拍卖师落槌等公开表示确认成交;合作意向不当然成为预约,勾选与登记也不能替代各自的法律审查。
更新时间:2026年10月22日。适用范围:202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行政执法类第27题。本题政策与法律口径以文末明示资料核对。
完整题面
27. 下列情形中甲的主张最可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甲竞买人在现场拍卖中拍得一件艺术品,甲主张合同自拍卖师落槌时成立
B.甲乙企业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仅表达了双方深度合作的意向,甲主张预约合同成立
C.甲游戏平台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仅以设置勾选的方式提示用户,甲主张已履行提示义务
D.甲与乙的房产买卖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但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甲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有
效
命题思路与考点结构
本题四项分别问合同成立时点、预约关系、格式条款提示义务、可撤销合同与产权登记。题面都具有交易色彩,但不能用一个“双方同意就有效”的概括包办。现场拍卖的竞买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其他公开表示买定方式确认成交,对应特定交易制度下的合同成立;A的时间节点准确。
预约合同不是所有表达未来合作意愿的文书。应结合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意思、主体和标的等可确定内容判断,纯粹表达深度合作意向,不能仅凭备忘录名称就得出预约成立。反过来,名称为意向书也不当然排除预约,关键仍是具体内容以及是否接受相应约束。本题B明确“仅表达意向”,故缺乏充分基础。
网络格式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应实质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明确,不能仅以采用勾选、弹窗等方式便主张已经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要看是否采用通常足以引起注意的明显标识,是否针对重大利害关系条款,以及在对方要求时能否作常人可理解的说明。C的“仅以”将形式动作当成全部证据,结论过满。
房屋买卖合同与产权变动分属合同和物权层面。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不当然消除欺诈、重大误解等导致可撤销的事由,也不自动剥夺撤销权。可撤销合同在被依法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又与自始当然无效不同。D问题在于将登记当作排除可撤销事由的充分理由,而不是简单宣称任何有撤销事由的合同均已无效。
| 证据层次 | 本题信息 | 作答用途 |
|---|---|---|
| 设问方向 | 27. 下列情形中甲的主张最可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保留对象和判断方向 |
| 决定条件 | A最可能得到支持:现场拍卖以拍卖师落槌等公开表示确认成交;合作意向不当然成为预约,勾选与登记也不能替代各自的法律审查。 | 把结论落实为可核对的理由 |
| 首选方法 | 按问题先分类:A问拍卖成立节点;B问是否有将来订约的确定承诺;C问提示义务证据是否充分;D问登记能否消除合同撤销事由。A明确对应落槌成交。 | 先处理区分力最大的条件 |
| 交叉检查 | 分别作“删除外观”检查:不看备忘录名字,只读承诺;不看勾选动作,只读提示实质;不看已登记外观,仍审查撤销事由。剩下只有拍卖落槌本身就是法定成交确认节点。 | 以另一证据链复核 |
首选解法与替代解法
首选解法
按问题先分类:A问拍卖成立节点;B问是否有将来订约的确定承诺;C问提示义务证据是否充分;D问登记能否消除合同撤销事由。A明确对应落槌成交。
替代解法
分别作“删除外观”检查:不看备忘录名字,只读承诺;不看勾选动作,只读提示实质;不看已登记外观,仍审查撤销事由。剩下只有拍卖落槌本身就是法定成交确认节点。
A—D逐项核验与干扰项设置
| 选项 | 核验结果 | 干扰项机制或决定条件 |
|---|---|---|
| A | 当选 | 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对应合同成立 |
| B | 排除 | 仅有合作意向不足以当然认定预约 |
| C | 排除 | 仅勾选不能当然证明重大利害关系条款已充分提示 |
| D | 排除 | 产权登记不当然消灭合同可撤销事由 |
易错点与复盘
合同成立、合同效力、物权变动和条款是否订入合同是四种问题。
可撤销不等于已撤销;批评D的充分理由不能偷换为全部无效。
原创迁移训练
请逐道独立作答,再核对答案。
原创题1
甲在现场拍卖中最高应价,拍卖师依法落槌确认成交,甲尚未付款;乙签署仅表示合作愿望、未约定将来一定期限订约义务的备忘录。下列组合判断最准确的是:
A. 甲不付款合同绝不成立,乙签字即成立预约
B. 甲的拍卖合同可于落槌确认时成立,乙不能仅凭题述意向认定预约
C. 甲乙均以产权登记为合同成立条件
D. 甲乙都须再次签一份本约才能发生任何约束
原创题2
某网站把免责条款藏在长协议中,只让用户在总框内勾选“已阅读”,没有突出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用户争议发生后,平台提交勾选截图称已当然履行提示义务。哪项审查意见准确?
A. 勾选截图不是当然充分证明,应实质审查显著标识和具体提示内容
B. 勾选能代替任何提示和说明,不再审查
C. 只要协议总字数足够就满足提示
D. 网络合同从不适用格式条款提示规则
原创题3
一份认购书明确双方主体和设备标的,约定两个月内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另一份同名文件只写希望长期合作,并明确不受其内容约束。关于预约判断,何者准确?
A. 名称相同必须同样认定预约
B. 只要出现正式合同字样,任何文书都是本约
C. 应看订约意思和约束内容,前者可构成预约,后者不能仅凭名称认定预约
D. 没有支付全部价款就绝无预约
原创题4
某房屋买卖依法存在可撤销事由,双方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撤销权尚未依法消灭。卖方主张登记使买方再无权请求撤销。哪项认识正确?
A. 登记能自动治愈全部意思表示瑕疵
B. 可撤销合同一律从签字时已无效,无须行使撤销权
C. 一旦转移占有就不再审查合同
D. 登记不当然消除撤销事由,应区分合同效力审查与物权变动
原创题5
合同审查员发现四条结论:①现场拍卖落槌确认成交是成立节点;②合作意向书名称足以证明预约;③格式条款是否充分提示须实质审查,不能只看勾选;④已登记的不动产买卖绝不可能撤销。应保留组合是: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原创题答案
1. B;2. A;3. C;4. D;5. C。
青云训练闭环
先独立完成原题,写下决定答案的条件,再用五道新题检验是否能在情境、信息组织和干扰项变化后保持判断。合同成立、合同效力、物权变动和条款是否订入合同是四种问题。把首次理由、修正依据和复测结果连起来,使用青云题库AI学习系统安排相应专项训练;对事实记忆和推理错误分别追踪,避免只记住答案位置。
在一人一AI老师与青云题库AI学习系统中,可记录首次判断、错误理由与复测依据,再由教师针对错因核对题面和权威来源。学习效果可视化应展示证据判断的改进,不能把一道题答对当作稳定掌握;训练记录仅保存必要信息。
常见问题FAQ
本题首先应锁定什么?
首先锁定“法律常识·合同成立与条款提示”的具体对象及设问方向;用题面条件约束判断,不能把相关知识当作充分证据。
正确答案的决定依据是什么?
A最可能得到支持:现场拍卖以拍卖师落槌等公开表示确认成交;合作意向不当然成为预约,勾选与登记也不能替代各自的法律审查。
最接近的干扰项怎样排除?
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对应合同成立;仅有合作意向不足以当然认定预约;仅勾选不能当然证明重大利害关系条款已充分提示;产权登记不当然消灭合同可撤销事由
首选方法如何应用?
按问题先分类:A问拍卖成立节点;B问是否有将来订约的确定承诺;C问提示义务证据是否充分;D问登记能否消除合同撤销事由。A明确对应落槌成交。
替代方法检验什么?
分别作“删除外观”检查:不看备忘录名字,只读承诺;不看勾选动作,只读提示实质;不看已登记外观,仍审查撤销事由。剩下只有拍卖落槌本身就是法定成交确认节点。
原创训练后怎样复盘?
把五题分别保存为独立题,先记录选项及理由,再核对答案。错因应落实为具体的条件遗漏、关系误认或范围扩大,复测时说明为什么排除最接近的另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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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免责声明
题面与参考答案来自用户提供的本机题本及答案页,不标称官方发布题本。解析与原创训练由青云教研中心借助AI辅助整理,原创案例仅供教学训练;不构成考试预测、成绩承诺或个案法律意见。
原题身份为202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执法类,题本与配套解析取自本机ZIP。封面为AI生成的主题示意,不是原题证据。新增原创训练按照用户指定的2027公共科目大纲相应能力审查,不将历史题改称2027真题。
引用与权威来源
常见问题
本题首先应锁定什么?
首先锁定“法律常识·合同成立与条款提示”的具体对象及设问方向;用题面条件约束判断,不能把相关知识当作充分证据。
正确答案的决定依据是什么?
A最可能得到支持:现场拍卖以拍卖师落槌等公开表示确认成交;合作意向不当然成为预约,勾选与登记也不能替代各自的法律审查。
最接近的干扰项怎样排除?
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对应合同成立;仅有合作意向不足以当然认定预约;仅勾选不能当然证明重大利害关系条款已充分提示;产权登记不当然消灭合同可撤销事由
首选方法如何应用?
按问题先分类:A问拍卖成立节点;B问是否有将来订约的确定承诺;C问提示义务证据是否充分;D问登记能否消除合同撤销事由。A明确对应落槌成交。
替代方法检验什么?
分别作“删除外观”检查:不看备忘录名字,只读承诺;不看勾选动作,只读提示实质;不看已登记外观,仍审查撤销事由。剩下只有拍卖落槌本身就是法定成交确认节点。
原创训练后怎样复盘?
把五题分别保存为独立题,先记录选项及理由,再核对答案。错因应落实为具体的条件遗漏、关系误认或范围扩大,复测时说明为什么排除最接近的另一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