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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内容摘要: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26-11-06 09:54 因工作需要,漾濞县 统计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1 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 2024 〕 25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 2024 〕 28 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招聘对象为漾濞籍户

公告信息

  • 发布单位: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 公告时间:2026-11-06 00:00
  • 报名开始:2026-11-06 00:00
  • 报名截止:2026-11-14 23:59
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026-11-06 09:54


因工作需要,漾濞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保洁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为漾濞籍户口;

2.有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具有一定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强。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6.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7.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拥有营业执照)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8.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9.存在冒名顶替报名情形的。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聘用方式: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三年一签。

薪资待遇:根据漾濞县公益性岗位用工补贴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

由县统计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后择优录取。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有工作意愿的人员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个人简历到漾濞县统计局二楼办公室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址:漾濞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58号。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4日。(具体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及电话:杨学斌  13987294825)

 

 

 

 

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6年11月6日

引用与权威来源

  1. 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