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招聘公告
内容摘要: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招聘公告2026-10-19 -->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防火队员,派遣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队伍基本情况 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于2018年组建,全面履行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和保障任务,承担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病虫害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任务。加挂保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林草分队牌子,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招聘岗位 防火队员2名(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防火队员,派遣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队伍基本情况
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于2018年组建,全面履行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和保障任务,承担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病虫害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任务。加挂保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林草分队牌子,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招聘岗位
防火队员2名(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森林草原防火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持有保山市籍户口,年龄在18-35周岁。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米以上;体重不超标准体重30%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裸眼视力不低于4.5。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应聘情形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2.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
3.持B1以上驾照且驾驶技术过硬的人员;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10月19日在“职在宏华”微信公众号发布,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转载。
(二)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9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下午18:00。
3.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整理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报名邮箱:z18487257553@163.com。
4.报名咨询联系人及方式:办公室 0883-3219466。
5.报名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岗位要求,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扫描件(户主页和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如有机动车行驶证提交该证件扫描件;参加过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从事过城管、护林员协警辅警工作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进行评定,体检地点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出来后,由个人将体检报告送至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体检结果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公里跑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并相应取得成绩100分。体测项目标准见附件2。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体测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七)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应聘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的,将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职在宏华”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其他
1.如应聘人员在考察政审、公示阶段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或自动退出,则按综合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
2.如在体能测试、面试、考察政审后确无合适人选,则终止招聘程序。并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开启新一轮招聘流程。
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3300元/月。
(二)正式聘用的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员工资标准为36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其中岗位工资1300元/月,级别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生活补助300元/月。(单位提供住宿及食堂,另发300元伙食补贴,伙食费用不足部分自行承担)。
(三)正式聘用的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员每年进行1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晋升一个级别增加一级级别工资100元/月。
(四)依法统一办理“五险一金”,由聘用单位负责交纳依法应承担部分,队员交纳个人承担部分。“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统一为队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聘用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为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伙食费由个人每月缴纳。休假按《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管理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用后按规定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资源站可按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退回派遣公司。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期限以劳务派遣合同为准,合同期满后,根据资源站工作需要和人员表现,由资源站与派遣公司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其他
本公告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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