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
内容摘要:大姚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2026-09-15大姚县司法局 司法协理员招聘 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姚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 协理员 1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说明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 1 名,负责在大姚县司法局三岔河司法所协助开展司法行政业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3.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人员; 4. 身心健康,无文身、无残疾、无遗传性、传染
大姚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2026-09-15大姚县司法局
司法协理员招聘
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姚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
协理员
1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说明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
1
名,负责在大姚县司法局三岔河司法所协助开展司法行政业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3.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人员;
4.
身心健康,无文身、无残疾、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年龄
18
周岁至
40
周岁;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
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
曾因违反聘用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
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
6.
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五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
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正在接受调查的;
9.
签订合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解除的;
10.
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
1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
,上午
8:00
—
12:00
,
下午
2:30
—
6:00
。
(
2
)地点:大姚县司法局
311
室。
(
3
)联系电话:
0878-6222319
。
2.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
报名所需材料
(
1)《大姚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报名表》;
(
2)
本人
有效
身份证、户口簿
、
毕业证、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
(
3)
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
;
(
4)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
,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
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考核
1.
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笔试,满分为
100
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所报考岗位对应的相关业务知识。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
面试。
面试小组对笔试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
100
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
4.
公示。
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具有优先条件者靠前。公示期为
5
天。
(
五
)体检、考察及聘用
1.
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选,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进入体检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
记录等
情况。
3.
确定拟聘人选。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
递补。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的,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
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拟聘用人员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
2
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
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进
行
公开
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
报考
失误的,由
报考
人员自行负责。
(二)
报考
人员必须确保
报考
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
报考
信息、伪造
报考
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
报考
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
报考
人员自行承担。
(三)
招聘过程中,
报
名
人员应随时
保持通信畅通
,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
报
名
人员自行承担。
(四)
报
名
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
报考
失误的,一切后果由
报
名
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大姚县
司法局
负责解释。
大姚县司法局
20
26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