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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内容摘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有关规定,报经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办公室收发文件岗1名、后勤辅助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聘、规范管理。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1:办公室收发文件岗(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1名; 工作地点:镇康

公告信息

  • 发布单位: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公告时间:2026-07-28 14:12
  • 报名开始:2026-07-17 08:30
  • 报名截止:2026-07-31 18:0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有关规定,报经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办公室收发文件岗1名、后勤辅助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聘、规范管理。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1:办公室收发文件岗(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1名; 工作地点: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负责单位日常公文收发、登记流转、归档整理,会务服务以及完成单位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工作要求: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备基本公文写作和文字编辑能力,工作细致严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岗位2:后勤辅助岗(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1名; 工作地点: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负责单位后勤辅助服务,重点工作内容为公务车辆日常驾驶、安全出行保障,负责公务车辆日常清洁、定期检查、保养维护,服从单位统一调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工作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持有有效C1及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熟悉本地路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能报名: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下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镇康县户籍优先,办公室文秘岗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岗具有相关从业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吸毒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人员; 7.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方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7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白沙沟2号)。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投递报名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应证明、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土地管理部门相应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主要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聘用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所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可连续签3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享受五险(不含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怀芬 报名电话:0883-6633030 邮箱:zkcyzx@163.com 附件: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引用与权威来源

  1. 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青云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