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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

内容摘要:因工作需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翠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人,具体为社区环境卫生岗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经开区户籍。 (四)报名人员要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上岗条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满足:男年满50周岁以

公告信息

  • 发布单位: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
  • 公告时间:2026-05-08 10:03
  • 报名开始:2026-05-08 08:30
  • 报名截止:2026-05-11 17:30
因工作需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翠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人,具体为社区环境卫生岗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经开区户籍。 (四)报名人员要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上岗条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满足:男年满50周岁以上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4.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8:30-11:30,14:30-17:30(周末除外)。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即参加招聘人员到翠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杜老师0874-3968619。 3.报名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2、3、5、6页);④翠峰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原件1份;⑤翠峰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承诺书(附件2)原件1份;⑥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核 由翠峰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再报曲靖经开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三)考察及聘用   翠峰街道办事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组织开展考察,择优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曲靖经开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察和录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顺畅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考察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所招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与翠峰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录用后工资每人每月为202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翠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公告附件

引用与权威来源

  1.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青云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