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财政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岗位人员的公告
内容摘要: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岗位人员的公告2026-05-07 弥渡县财政局 关于招聘 劳务派遣 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弥 渡县财政 局现面向社会招聘 劳务派遣 人员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单位情况 弥渡县 财政局为县人民 政 府 组成 部门,正科级。加挂弥渡县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牌子 。下设 弥渡县国库支付中心、弥渡县国有资产管理 服务中心。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标准,按照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 1 名,主要负责办公室文秘工作。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 报考 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弥渡县财政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弥渡县财政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弥渡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加挂弥渡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下设弥渡县国库支付中心、弥渡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标准,按照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1名,主要负责办公室文秘工作。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
5.职业素养: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4.2022年以来,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信仰邪教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8:00至5月14日17:30(工作日工作时间)。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弥渡县弥城镇文笔办公区2号办公楼(老中医院门诊楼)5楼办公室。
4.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含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其他材料(优先录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简历及复印件材料提交后不作退回。
5.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7日。资格审查截止后将以电话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笔试地点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按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弥渡县财政局提出提交书面申请。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无“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情形包括: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子女;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规定退出后的三、四级消防士兵;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人员。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公示: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弥渡县财政局提出,经查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我单位合作的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届满,对于履职表现良好的人员,续签合同。对于履职过程中不能严格遵章守纪或者履职表现较差的人员,视情节终止劳动合同。
六、薪酬福利
1.综合工资:2800元/月(含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
2.享受本单位人员相应的假期及工会福利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弥渡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8162394 (弥渡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72-8161525 (弥渡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弥渡县财政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