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摘要: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日—6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2005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者提交个人工作简历一份,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二)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及聘用。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三年。
六、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联系人:何真权
联系电话:0883—7629886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