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内容摘要: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工作需要,现委托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用人单位择优招聘的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收发文件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经玉溪市内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第7页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下方载明认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 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工作需要,现委托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用人单位择优招聘的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收发文件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经玉溪市内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第7页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下方载明认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 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出生日期为准);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被征地农民。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 具备基础的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责任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www.yuxi.gov.cn)、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人才招聘网(www.yxzp.net)、“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上发布。
(二)报名受理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2026年7月7日,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假日、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正常休息)。
3. 报名地点:云南(玉溪红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幢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红塔区气象路22号)。
4. 报名材料:有意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填写完整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电子就业创业证打印件,内容须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6)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结果打印件;
(7)劳动合同查询截图打印件;
(8)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报告打印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 报名要求:报名者提供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6. 报名咨询电话:0877—8889990 13118778772(微信同号)。
(三)资格审查
1.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 拟招聘终审:经初审合格,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拟聘用安置人员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进行最终审核。
3.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四)面试
所有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全程参与面试监督。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
2. 考察: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拟聘用安置人员在玉溪人才网、玉溪招聘网、“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安置人员,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依法与其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安置资格或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人员递补。
六、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一)薪资待遇: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玉溪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参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时间规定执行。
(三)工作地点: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13楼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877—2033852 郑老师。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6月22日